 |
|
|
  |
 |
•掛失止付找旅行支票發行公司
通常您購買旅行支票的銀行僅做代售服務,如果您所買的旅行支票遺失或被竊,必須找旅行支票
發行公司處理。若您買的是VISA,則必須找花旗銀行,若您買的是Master
Card,則必須找通濟隆
公司(
Thomas Cook ) 通常購買合約背書會有全球掛失止付電話及詳細說明,您可以依照指示進行
求償事宜。
•處理方法-
(1)先打電話到旅行支票發行公司請問求償方法。
(2)持護照、購買支票收據副本、旅行支票紀錄卡、剩餘支票的號碼,到旅行支票發行公司或代辦
處辦理掛失止付。
•注意事項-
(1)旅行支票要用時才在Countersign
here in the presence of person cashing欄位簽名。
(2)記下票號。
◎購買合約和旅行支票分開保存,以便旅行支票遺失時可以迅速申請補發。 |
 |
信用卡一旦遺失,補發所需工作天可能會影響您接下來的整個行程,因此建議還是要帶基本夠用的
現金和旅行支票,以免壞了遊興或計劃。出發前先詢問發卡銀行的掛失電話,並與其他重要電話一
起紀錄下來,一旦發現信用卡遺失,應立刻向發卡銀行掛失止付,時間拖越長,被盜刷的機率越高
處理方法-
(1)打電話回台灣向發卡銀行掛失止付。
(2)不急用時,則回國再申請補發;急用時,請發卡銀行補發(需告知郵寄地址)。
(3)約一星期可收到發卡銀行寄的信用卡。
(4)因每家銀行作業程序不一,故發卡時間不只一星期,有可能會更久。
注意事項-
(1)由於申請補發信用卡的手續時間較長
, 對短天數的旅行者而言 ,還是先辦掛失,回國再辦補發
新卡。
(2)刷卡時,不要讓信用卡離開視線,以免被盜刷。
(3)確定刷卡金額與消費金額相同。
(4)保留帳單回國後核對。
(5)不要借卡消費。
(6)出國前檢查信用卡的有效期限。
(7)注意刷卡金額,以免刷爆引起糾紛。
(8)將信用卡卡號紀錄下來,可以加速掛失作業的進行。
|
| |
|
  |
| 若前往流行病疫區時,應先洽檢疫所及各縣市衛生局做好預防事宜。 |
| 疾病管制局各分所 |
地
址 |
電
話 |
|
行政院衛生署( 檢疫總所) |
臺北市林森南路6號 |
02-2395-9825~9 |
|
台北檢疫分所 |
桃園中正國際機場航站大廈 |
03-398-2583 |
|
台中檢疫分所 |
台中縣梧棲鎮台中聯合大樓南棟3樓 |
04-656-2515 |
|
高雄第一檢疫分所 |
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9號 |
07-521-5681 |
|
高雄第二檢疫分所 |
高雄市小港區飛機路401號 |
07-803-1141 |
|
基隆檢疫分所 |
基隆市港西街6號5樓 |
02-2398-2583 |
|
蘇澳檢疫分所 |
宜蘭縣蘇澳鎮港區1號2樓 |
(039)-96-3561 |
|
花蓮檢疫分所 |
花蓮市港口路5號 |
038-22-2643 |
|
| |
|
  |
|
|
  |
 |
•護照、簽證:
(1)馬上到就近之警察單位報案,以取得報案證明,並請於尋獲時通知
(2)聯絡就近之我國駐外單位,送交遺失報告書,申請再補發(護照號碼、發照地點、發照時間、
照片兩張
)
•旅行支票(T/C)、信用卡(C/C
):
(1)馬上到就近之警察單位報案,以取得報案證明,並請於尋獲時通知
(2)聯絡信用卡發卡公司(T/C→
告知銀行使用之旅行支票號碼,申辦掛失止付、補發的手續;
C/C→通知信用卡公司,辦理掛失取消卡片的手續)
•機票:
(1)馬上到就近之警察單位報案,以取得報案證明,並請於尋獲時通知
(2)至原航空公司辦理再購機票、請求退款之手續(機票號碼、班機預定日期、班機號碼)
(3)至原定妥機位之航空公司辦理再購機票替代,以便回國後請求退款之手續。
|
 |
•超賣(
OVER BOOKING ):
(1)至航空公司櫃檯確認是否還有位子
(2)若確認沒有,則要求搭乘下一班飛機,當天不行就延至次日
• 飛機延遲:
(1)至航空公司櫃檯進行交涉
(2)交涉代安排搭乘其他家航空公司(
免費 ),若非住宿不可時,交涉安排投宿的旅館 ( 免費 )
•行李失竊:
(1)請該航空公司負責行李的人員再確認,經查詢後仍然沒有,則須填寫遺失行李表格
(2)可先行購買換洗衣褲,憑發票向航空公司理賠
(3)若回國時還未找到行李,可向航空公司申請賠償 |
| |
 |
為加強保僑護僑工作
, 外交部自九十年七月一日起在領事事務局中正機場辦事處增設由專人 24
小時輪值接聽之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全球免付費專線」電話800-0885-0885
( 與"您幫幫我、您幫幫我"諧音 ) , 試辦一年半屆滿。為繼續擴大為民服務,提升便民服務效率外
交部決定續辦,並自九十二年起將該專線列入「旅外國人急難救助聯繫中心」常設電話。
旅外國人如發生急難事故
, 一時無法與駐外館處取得聯繫時 , 可以透過該專線電話向外交部 「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聯繫中心
」 尋求協助 ( 因電信技術問題 , 目前該專線僅開放下表所列二十一
個國家或地區)。撥打方式如下: |
| 日本 |
001-010-800-0885-0885
0033-010--800-0885-0885 |
| 澳洲 |
0011-800-0885-0885 |
以色列
|
014-800-0885-0885 |
| 美國、加拿大 |
011-800-0885-0885 |
| 南韓、香港、新加坡 |
001-800-0885-0885 |
英國、法國、德國、瑞士、義大利、比利時、荷蘭、挪威、阿根廷、紐西蘭、馬來西亞、澳門、瑞典
|
00-800-0885-0885 |
| 國人如在大陸地區遭遇緊急事件,請撥打海基會「緊急服務電話」 02-27129292 |
|
| |
|
  |
•自助旅行、自由行與跟團的差別:
自助最大的挑戰在於:隨時可能發生意想不到的狀況,因此需要輔助或變通的方法頗多;自由行
雖然也必須自行安排行程,但因大多數自由行行程都會附贈半天市區觀光,有導遊解說,不妨抓
住這個機會,多向導遊請益,為將來的全自助打好根基;跟團有了服務,沒了自主,魚與熊掌端
視個人取捨。 |
| |
自助旅行 |
自由行 |
跟團 |
| 語言能力實用會話
|
英文聽說流利 |
具基本英文能力 |
可有可無 |
| 方向感
|
全方位穿梭自如 |
會分辨東西南北 |
知道集合地點在哪 |
| 風 險 |
前往開發程度較高國家避開危險刺激的活動。 |
避開危險刺激的活動應穿著樸素。 |
取下身上佩戴的值錢物品、不脫隊 |
| 費 用 |
高 |
中 |
低 |
|
 |
(1)住宿務必於出發前先預定,並於規定時間內完成Check
in手續
(2)
一般較具規模的旅館均要求顧客提供信用卡卡號,作為訂房時的信用証明,並給予 "訂房確認
碼" ( Reservation Confirmation Code)或Coupon券 以便您住房時的確認。
(3)當取消訂房需取得註銷代碼(
Cancellation Code),未取得註銷代碼者,可能仍需繳納住宿一日之
費用。取消之時限,則依各國飯店之規定。
(4)在結帳離房
( Check-Out ) 時,務必索取旅館收據,檢視總金額是否包含訂金。依國際卡組織規
定,結帳離房前,需待服務人員結清冰箱飲料等消費;否則,旅館可於一定時效內補請款,向
持卡人收取費用。 |
|
  |
 |
某些國家對於商品所課徵的貨物稅是為了其國家建設,以造福當地居民,而對於外來遊客便設計了
所謂的退稅規定。若您消費的商品於該國家或地區有稅金優惠時,請保留特約商店所開立的退款證
明
(Credit Voucher),並問明退稅的規定及方法。退稅規定因國家不同而異。 |
 |
一般人出國,親朋好友託買免稅品在所難免,在免稅店的一場血拼下來,總會省個一筆,但須注意
各國的規定不同,帶多了不是被罰錢,就是得當場把它消耗掉喔! |
 |
您在刷卡後如要求退貨,在當場可向特約商店取回簽帳單
( 三聯 ) 撕毀 ;如果是事後才退貨並獲特
約商店的同意,可要求特約商店辦理信用卡退款手續。但須注意,以國際卡辦理退貨,如未撕掉原
帳單而是以重刷一筆「負」項金額時,亦會有匯率1.00%的損失。 |
|
  |
 |
旅行平安保險是一種短期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主要保障人們在旅遊期間因遭遇外來突發的意外事
故,以致身體受到傷害而致殘廢或死亡時,依契約約定給付保險金。 |
 |
(
02 ) 2343-2929專線, 是外交部為提供國人出國旅遊參考資訊所設的電話
, 內容包括若干國家目
前發生的特別狀況
、 或規定國外旅遊重要資訊免費查詢電話080-068156 |
 |
(1)如果打算在同一個國家或地區停留兩週以上,或當地曾有戰亂、暴動或災變,或是準備到偏遠的
地區,最好到達後即與鄰近的駐外館處聯繫,並辦理護照登記。如此,萬一您家人急著找您或您
需要緊急救助時,都較方便。萬一護照遺失或被竊,申請補發亦較便捷
(2)如果生病或受傷
, 亦可洽請駐外館處協助 ,推薦較合適的醫生。萬一病重,駐外館處除能推薦
醫院醫生外,亦可通知您在國內的親友,及協助代轉款項
(3)如果您因財物遺失或經濟困難而無法返國時
, 駐外館處可通知您的親友, 必要時亦可代墊購機
票或提供臨時墊借款
(4)如果您有法律糾紛,
可洽駐外館處提供諮詢意見 。 基於尊重駐在國法律及司法獨立之立場,駐
外館處人員常不便出面協助解決您的困難,但仍能代為推薦律師或翻譯人員。如果您因故被捕,
駐外館處人員獲知後會前往探視慰問,並通知您的親友,也可推薦律師或翻譯人員,給予臨時墊
借款或予其他必要之協助。萬一您被捕,請記住:依國際協定或慣例,您可要求與駐外館處人員
聯絡。
◎其它相關資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資訊網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