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地區
國家名稱  可停留天數
瑞士
持憑我國有效普通護照及有效之多次申根簽證最高可停留
期限為三個月
非洲地區
國家名稱  可停留天數 國家名稱 可停留天數
烏干達 6個月 塞內加爾 3個月
史瓦濟蘭 90天 甘比亞 90天
過境免簽證•需備妥前往第三國之機票
國家名稱  可停留天數
日本 72小時
瑞士 48小時
備註說明*
1. 上列名單隨時可能變動,請參考觀光局提供之國人可免簽證前往之國家或地區
2. 國人於前往以上所列舉給予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之國家或地區時,仍宜於行前向各有關駐華機構、航空公司或當地之關係人再予確認,詳詢可停留期限及有關注意事項,以免臨時因故受困於當地機場,蒙受損失。
 
*以上辦理護照詳細資訊,以中華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公佈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