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地區
國家名稱  可停留天數 國家名稱 可停留天數
紐埃 3個月 新加坡 30天
韓國 30天 帛琉 30天
澳門 30天 斐濟 30天
馬爾地夫 30天 關島 15天
塞班島 14天 西薩摩亞 30天
北馬利安那群島 30天 密克羅尼西亞聯邦 30天
諾魯 須事先告知 相關資料 索羅門 3個月
萬那杜   日本 90天
美洲地區
國家名稱  可停留天數 國家名稱 可停留天數
多米尼克 3個月 格瑞那達 30天
聖文森 30天 聖克里斯多福 30天
哥斯大黎加 30天 聖露西亞 30天
馬爾地夫 30天 厄瓜多 15天
委內瑞拉 14天 秘魯 30天
瓜地馬拉 30天 秘魯 30天
海地 須事先告知 相關資料 宏都拉斯 3個月
哥倫比亞 60天,入境時需聲明為觀光或拜訪並告知停留日期、出示回程機票;
如為商務目的仍須申請臨時商務簽證
 
*以上辦理護照詳細資訊,以中華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公佈為主